景德镇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暖民心
时间:2021-09-17 09:31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年纪大了,上下楼真的很不容易。看到别人住的电梯房,非常羡慕。现在好了,我们自己也有了电梯,更愿意下楼走动了。”家住珠山区石狮埠街道新枫园小区的业主林师傅,近日将告别多年的爬楼时代,享受乘坐电梯上下楼的便利。
9月8日,记者来到新枫园小区,这是我市中心城区首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记者在该小区23A栋,看到两台崭新的电梯竖立在1单元和3单元前。据了解,目前这两台电梯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即将投入使用。
上下楼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看似小事,却与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密切相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市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民生项目来抓。2020年8月11日,我市发布《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补贴。中心城区奖励补助20万元/台,这一惠民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
“根据《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以单元为单位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应当经本单元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本单元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加装电梯。”市住建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市多次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调度会,并把《景德镇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原本制订的一年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8月10日,财政资金奖励补助标准20万元/台政策不变,各(县)市参照执行。
为办好加装电梯这项惠民工程,我市优化审批流程,对群众已达成统一意见的,严格落实联合会审机制,按照“最简便的审批流程、最快速的审批速度、最优质的审批服务”的要求,制定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流程及样表手册,居民可在县(市、区)住建局窗口和街道、社区领取。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宣传册、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正确引导和营造“加梯”氛围。
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业主自主选择、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建立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服务企业参考名录,进入参考名录的企业需要提供加装电梯设备品牌及型号、标准价格及优惠价格、维保费用及免费维保年限等,对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查中确定综合等级较低的企业不得申报并纳入参考名录。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计受理申请电梯17台,累计审批通过电梯14台,正在施工电梯2台,已完成加装电梯12台。接下来,我市打算对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单元,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上门宣传加装电梯政策,建立本地区全覆盖式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居民意愿台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加装电梯对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的积极意义,增强群众参与、配合加装电梯的主动性;继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加装电梯报建审批绿色通道,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