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住建局“强作风、优环境” 强力提升工作成效
时间:2021-08-13 10:06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自 “强作风、优环境” 活动年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按照“创一流、站前列”的高标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践行“一线工作法”,立言立行、真抓实干,以行动赢得作风的切实转变。
抓好过程管控 强化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过程把控。出台了《鹰潭市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鹰建字〔2021〕119号),通过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扬尘管理、绿色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监督巡查。要求各在建项目部建设单位制定出台《项目工程质量过程管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质量管控责任,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二是细化质量监管举措。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鹰建字〔2021〕82号),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参建主体的责任,细化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强化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突出了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责任。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验收抽查制度,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监督验收工作,落实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必须将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抽样环节以及参与人员情况等影像资料留存。今后通过当前正在筹划建设的智慧工地平台的科技手段,进一步改善当前的质量监管现状,优化监督管理程序。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16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将责任标牌按要求安装在工程明显部位,将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向社会公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过程管控,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严明监督纪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杜绝不正之风,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抓好项目公示 方便群众知悉
一是全天候接听。6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工作的通知》(鹰建字〔2021〕94号),要求全市在建项目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项目公示牌,重点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民心、民生工程及市政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公示,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对公示牌的监督电话增加移动号码作为监督电话之一,并由专人进行接听和记录,及时回复群众来电来信。
二是全范围公示。7月9日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设置项目公示牌工作的通知》(鹰建字〔2021〕105号),统一项目公示牌格式、内容,要求各区(市)住建局完善项目公示牌工作台账,并及时进行更新。全市78个在建工地,全部设置项目公示牌。
三是全区域督查。7月15日,针对月湖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标段东三村项目检查发现项目公示牌上竣工时间不明确、项目负责人信息缺失等问题,我局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月湖区住建局及月湖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7月16日,对全市在建项目设置公示牌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11个在建项目公示牌存在12个问题,及时下发《关于全市在建项目设置公示牌情况的通报》(鹰建字〔2021〕109号),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公示牌设置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实行每周更新。
抓好疫情防控 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及时部署到位。及时贯彻落实全市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对住建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并严明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职责。8月6日,传达住建部防控要求,再次全系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任务,再次明确要求压实责任。
二是抓好常态化防控。市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结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门前三包”和文明创建常态化联点共建,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宣传和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要求做好属地封闭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做好体温检测和日常消杀工作。督促供水公司、燃气公司做好供水供气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全面推行 “一线工作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局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等,组成27个小组,每组3人左右,全面启动市直范围内44个在建工程项目巡查。8月7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平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方式对鹰西客运枢纽站、莲花路农贸市场、一中新建教学楼、绿地理想城等项目工地质量管控、项目公示牌、门前三包、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其他局领导班子也纷纷赴挂点工地进行督查,驻局纪检组加强监督,采取明察或暗访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全局干部职工以实际成效保障群众生活秩序,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