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开展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时间:2021-07-16 09:34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农粮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棚房清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职责和分工,推进农村大棚房专项整改“回头看”责任落实。
抓好耕地占用的清理。对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农用生产设施的小散棚房,要求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对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设施大棚,要求加强清理并督查拆迁到位,做好拆后复耕。对果园内搭建的违规临时用房,要求全部拆除并复耕。对占用耕地在禁养区建设养殖场的要全部拆迁到位。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办公设施,全部拆除复耕。
做到拆留依法有据。围绕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对推动和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符合规划要求,不涉及基本农田的涉农大棚,要求其补办相关用地手续进行整改。对非涉农项目或占用基本农田大棚,做到应拆尽拆及拆后复种。清查中,对18个蔬菜配送、苗木基地和果园储藏等未超标房予以保留,先后拆除农家乐3家、养牛养虾场2个、果品储存室和葡萄园附房2个和水稻种植合作社办公房1处。
检查督办防反弹。做好可保留大棚房清理,检查相关手续和证件的补办情况,建立完善整治台账。清查清理全部拆迁大棚房,落实拆后覆土复耕。对拆迁不到位或拆后又建的违规大棚房,加大依法处理力度,组织人力加强检查和工作督导,防治大棚房清理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