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棚改获中央资金近7千余万元
时间:2021-06-18 09:43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近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九江市2021年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483万元,其中市本级930万元。
据了解,2021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4095户、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目标任务949套,共5044套,其中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476户。按照要求,8月底前,2021年度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根据各地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及财政困难程度为因素分配的,属中央直达资金,要求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总目标,上级财政和住建部门将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三个方面开展绩效考核,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和筹集公租房套数要大于等于当地2021年任务的套数;验收合格率、开工目标完成率和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100%,除此之外,绩效考核还将分配入住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棚户区改造被拆迁居民满意度等指标进行量化,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来源:罗军 谢金彪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