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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助推建筑许可办理

时间:2021-06-18 09:23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要达到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的目标。2019年,我市开始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照国务院、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同步推进改革、自我加压提升、逐个难题攻坚,覆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全链条改革,从企业需求推进改革,全方位督促落实,成为项目落地的最强抓手。

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主流程事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主流程事项。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主流程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绿化、环卫、市政、电力、节能、通信、民政、教育等联验主流程事项。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明确一家牵头部门,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及规划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精简审批事项

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条件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如市林业局已将“采集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在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理机构和修筑设施”“重要湿地征占用审核转报”等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实现“多审合一”。如市自然资源及规划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已整合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已整合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加入新余特有的“八家联验”事项,形成以“省级事项清单为主、新余特有审批事项为辅”的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全面梳理,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将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总数精减为70个,比省工改办下发的审批事项减少9个。

优化审批流程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梳理合并审批流程,分类制定“政府投融资新增用地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融资不新增用地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融资类新增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政府投融资类不新增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社会投资新增用地的民用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不新增用地的民用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工业、仓储类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中小型项目”“其他类工程项目”等九大类审批主流程,制定了审批流程图,明确了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时限最长40天(不含服务中介时限),最短24天(不含中介服务时限)。同时推行简易低风险和社会投资等试点项目审批,将简易低风险和社会投资等试点项目审批纳入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流程,审批时间缩短至18天,方便了企业报建,缩短了审批时限。

积极推行联审联验

将民用建筑节能、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并入设计方案联审环节;将规划、绿地、消防、人防等专业由一家综合联测机构实行联合测绘,分专业出具测绘结果并将报告电子数据上传系统。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防雷设计审核(不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场所)、民用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全面推行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依托“互联网+图审”,全面实行施工图网上联合审查,联合审图率100%。实行联合验收,在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整合原来新余联验经验,形成了13个联验事项,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提高了企业办事时效,2020年,事项联合验收率位列全省前列。

加快推进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

将办理建筑许可证环节由原来的3个减少至2个,即受理、审批。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建设单位按照《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提交审批材料。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电子证照“一网通办”。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单位直接登录新余市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一次不用跑,当日办结。信息系统平台将相关信息自动推送给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后续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网上下载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存放于施工现场备查,纳入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

主动对接,全程服务

建立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在整个项目审批、现场勘探、验收环节均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既压缩了审批时限,使审批流程更加紧密,也改变政府部门服务方式,变“等客上门”为“上门服务”,让企业知道“该办什么”“该找谁办”。

一是建立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次性告知单。企业到窗口咨询时,窗口人员将一次性告知单位发放给企业人员,并进行有关问题说明。二是建立“新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微信群”。企业报建前,窗口工作人员提醒企业申请加入该群,该群由专人负责解决企业报建工作技术问题。三是建立“线下指导”制度。为加快企业事项审批时效,企业可向有关窗口申请审批单位上门指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负责联系相关单位上门指导服务。四是建立“代办”制度。如果企业有代办需求,可准备齐全材料向窗口人员申请代办,窗口人员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全程代办。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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