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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三个着力”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

时间:2021-04-30 09:11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宜春市“三个着力”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行动协调推进、相得益彰,并已打造了不少特色亮点小区,效果显著。

一是着力思想引领,落实跟踪服务。202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各级政府工作日程,意味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全国推开,其中蕴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个大局,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复苏与增长“助推器”,以及不断改善民生的深意。今年我市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是响应上级发展要求,更是将其作为我市城市内涵式发展与质量提升的历史机遇。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跟踪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立项、预(决)算评审等工作中,并落实专人负责,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日调度、周督导、周例会等方式进行跟进,形成积极推进态势。

二是着力政策引导,强化联动推进。为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宜春市财政局从强化资金保障、配合出台政策文件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从2020年以来,宜春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奖补资金达到1.1亿元,重点对中心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总计103个小区、23564户、263.59万平方米,按5000元/户标准进行奖补资金;专门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配套方案,明确中心城区10万元/台的奖补标准,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配合制定政策,宜春市财政局积极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考核方案》等6项政策制度。同时,宜春市财政局强化横向、纵向联动,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行动进行统筹推进,推动城市建设系统提升、整体治理。此外,收集汇总省内老旧小区改造先进经验与做法,并发放给各县(市、区)学习借鉴。

三是着力群众参与,提升内生动力。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离不开“主人”的参与,发动群众参与是改造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市充分发挥业主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探索在改造方案确定、施工过程环节、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等环节,邀请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深入参与,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了行业部门指导、群众全程参与的良性推进机制,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并积累了不少的工作经验,打造出了不少宜春市特色亮点小区,例如智慧化车辆进出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备、文化广场与百姓舞台等进入了老旧小区;老旧小区建设了社区治理服务平台探索后续管理等。同时,我市财政部门积极撬动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动性,增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合力,例如我市靖安县为激励街道社区工作,对率先实施的改造小区,进行1万元/户的奖补。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联合市住建局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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