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1-04-02 09:20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近日,经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确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了新的调整。从2021年4月1日起,恢复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目前房贷政策,一笔贷款年限20年的50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办理“商”转“公”后,月供减少436元,贷款职工可少付利息10.47万元,对减轻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和节省利息支出是很明显的。同时,为满足贷款职工的公积金使用新需求,政策对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允许进行贷款期限变更,贷款职工可根据自身的公积金缴存及收入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缩短或延长贷款期限,更加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