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水墨华府”房地产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完工,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萍乡经开区行政监管部门立即督促建设单位召开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交底会,为该项目下一步绿化、道路、广场透水铺装等工程应用海绵技术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类似的工作流程,如今在我市城市建设项目中已经是常态。
2015年,我市获批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经过3年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改头换面”“化茧成蝶”。完成建设试点任务后,我市没有满足已有成绩,而是把海绵城市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遵循,同时总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完善海绵城市长效管控机制,并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计划,通过规划管控将海绵城市建设范围从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域。为此,我市专门制定出台了《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纳入建设工程“两证一书”等行政审批的必备条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活动必须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在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中,我市把海绵技术与标准贯穿所有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监管。去年,经开区海绵办在对田湖湾项目进行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时发现,该项目虽然在相应位置按图纸要求建设海绵设施,但施工工艺粗陋,甚至有些雨水设施只能收集不能正常溢流排放,海绵整体功效不佳。于是,经开区海绵办及时中止验收流程,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返工整改。经过两次整改后,项目调蓄容积、海绵功效达到要求,才通过海绵城市专项验收。
2018年完成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后,我市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攻克了技术、资金、后续管理等难题,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开花结果。在全面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域166个项目建设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新城开发、海绵小镇、小街小巷“白改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在建筑、小区、道路、公园、沿河绿道等各个领域中推广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近两年来,我市中心城区新增海绵建设项目113个,新增海绵城市区域面积11.45平方公里;城区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44.4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5.31%。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