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 知
时间:2020-08-28 08:57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赣建科设〔2020〕3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残联,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景德镇市城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建城函〔2020〕119号)转发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为切实做好无障碍环境创建申报的核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地根据《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中所对应市县村镇的检查内容与要求,结合建标〔2018〕114号文件中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要求在8月底结束自查。
2、请各设区市按照《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查,组织好达标市县村镇的自查和申报,于8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示范市县村镇和达标市县村镇名单及《检查表》《项目清单》(含电子版)等材料,分别上报至省住建厅和省残联。对符合《标准》的市县村镇,各设区市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省级主管部门将在今年10月以后对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进行抽查验收;对符合《标准》且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申报“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3、省级主管部门组成核查组将于8月底至9月中旬,分别对申报“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的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南昌县、靖安县、章贡区和樟树市阁山镇、宁都县小布镇,逐个进行实地核查。我们将在各设区市组织评选的基础上,对自评符合《标准》的“达标市县村镇”申报单位的材料逐个进行核查,按照“示范市县村镇”和“达标市县村镇”的要求,于9月20日前分别汇总上报至住建部和中国残联。
附件:1.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市)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8/W020200812053719.doc
2.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县、镇)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8/W020200812053731.doc
3.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乡、村)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8/W020200812053741.docx
4.示范市县村镇检查项目清单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8/W020200812053752.docx
省住建厅联系人:胡才旺, 电话:0791-86203670
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徐畅,电话:0791-86757582
省民政厅联系人:邓 威, 电话:0791-86214745
省卫健委联系人:邱 琼, 电话:0791-86291790
省残联联系人: 徐桔妍, 电话:0791-8398010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