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和推荐专家库人选的函
时间:2020-08-28 08:55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相关厅(局),省建工集团:
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服务于工程计价改革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全省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把关作用,不断提升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组建“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 (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组库和推荐专家库人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助行业行政管理机构对依据国家工程计价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将出台的全省性工程计价管理政策进行咨询、可行性审查和合理化论证,为政策执行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组织参与全省性的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的编制、审核和评审工作;
(三)按规定对行业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收集和发布的各类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人工费综合单价调整幅度、工程计价指标、指数进行审查和论证,确保工程计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组织参与对工程计价市场中应用的各类工程计价软件进行合理性和技术性鉴定,确保工程计价软件应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计价过程中所出现的疑难和复杂性问题进行咨询,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出现的工程造价问题和纠纷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设性的调解意见;
(六)参与行业其它需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鉴定和调解工作。
二、专家人员的推荐范围和满足条件
新组建的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内的专家人员来源主要是由各设区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直接从本地区和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审计、财政评审、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设计院所(或公司)、设有工程造价专业的高等院校、建设类科研院所、工程计价软件开发等单位内的专业人员中按条件向我厅进行推荐,经我厅组织遴选和审定后,直接确定60名专家人员入库。我厅有关专业管理机构将按职能和行业发展以及改革工作的需要对专家库人员进行日常性的管理和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并对库内专家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行业专家库人员的活力。各地和部门推荐的专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政治上要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信优良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个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工程建设类技术、经济或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教学类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工程造价岗位上直接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者(取得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优先考虑入库资格)。
(三)被推荐人员应在本地区和部门工程造价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本人能熟知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法律法规,熟悉建设类技术、经济规范和标准,能准确掌握和运用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计价依据、规则以及相关政策且实践工作经验丰富。
(四)本人热爱和关心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积极反映行业的呼声,热心参与工程造价专家所承担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据实、负责、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
(五)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推荐方式和应报送的材料
(一)入库人员的推荐方式
本次专家库人员的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分别组织进行,采用行业专家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各设区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审查同意后推荐报送至我厅;各地和部门所推荐的人员经我厅相关职能部门按条件进行初审后,报厅最后审定并正式确定入库人员名单。
(二)推荐入库人员应报送的相关材料
各地和部门所推荐的入库人员,均需填写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提供个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jpg格式),推荐人员所报送的入库申请表还应由个人所在单位、所在设区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厅(局、总公司)签署推荐审核意见。
四、专家人员推荐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其它工作事宜
各设区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按条件确定所推荐专家人员人选后,应于9月20日前组织将正式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含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电子版材料报送的邮箱为:jxgdjt@126.com。
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远亮、陈屹;
联系电话:0791-88317893、88319775;
推荐材料邮寄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邮政编码:330029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