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四部曲”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时间:2020-07-24 14:23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一是精准识别、确定标准。严格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对于新建房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2.3万元;对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2万元。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不区分贫困类型,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公示。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核准的办理流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于农户申请,进行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核准材料,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保障、落实资金。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发动社会帮扶和引导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根据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按照省、县两级6:4比例分担,财政本级配套2000元/户。合理测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每年安排经费1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实施。同时,严格规范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四是强化考核、加强监管。根据各地工作推进的情况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并计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对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督查督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形成震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网 易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