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2020-05-08 14:19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南昌县振兴大道的交通秩序就变得混乱,原因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情况严重,许多司机驾车经过此处只能连连摇头。为保障该路段市容环境整洁,南昌县城市管理大队莲塘二中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暂扣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三轮车16辆。
居民:振兴大道早晚高峰占道经营现象严重
振兴大道位于南昌县县城中心地带,车流量大。在上下班高峰期,许多流动商贩把摊点摆在振兴大道两侧占道经营,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经常路过该路段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振兴大道附近的农贸市场未营业时,商贩就在马路上卸货摆摊,占道经营。有些买家选购商品时,直接将车停在马路上与商贩讨价还价,存在安全隐患。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不仅妨碍交通,还影响环境卫生,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宽敞的马路早已不复原来干净整洁的模样,变成了脏乱差的‘集市’。”李女士气愤地说,“道路被流动摊贩占据,路人只能穿梭在车辆中间行走,司机驾车极易发生剐蹭,需要减速慢行”。
城管:开展专项整治,已暂扣三轮车16辆
接到网民反映后,记者与负责该路段市容环境的南昌县城市管理大队莲塘二中队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几个月,振兴大道附近的定岗新农贸市场每天18时关闭,17时30分,市场就不允许购物者入内,因此商贩17时左右就将货物摆放至马路上售卖,造成晚高峰交通秩序混乱,且影响市容市貌。
近期,农贸市场关闭时间调整至20时,意味着流动商贩出摊时间将后延。为应对该情况,莲塘二中队于4月27日启动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体城管队员延长下班时间,集中整治振兴大道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在占道经营相对密集的早晚高峰时段,安排队员沿途巡逻。
针对屡教不改长期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城管队员将依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予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截至目前,莲塘二中队暂扣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三轮车16辆,罚款2400元,另有4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占道经营情况消除,振兴大道交通秩序已得到改善。下一步,南昌县城市管理大队莲塘二中队会加强该路段巡查力度,如发现屡次劝说仍占道经营的商贩,将处以500元顶额罚款。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杨文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