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 圆了百姓安居梦
时间:2020-04-10 15:05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惟有安居才能乐业,惟有安居方可安民。”千百年来,在中国老百姓的眼中,居者有其屋,就是他们最朴实的愿望与追求。近年来,我市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困难群体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重要职责,更是脱贫攻坚重要任务之一,肩负着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保障任务。
“我真心地感谢党,感谢村委会,我现在住了这么好的房子,很安全又很舒适,生活也是焕然一新。”今年63岁的王招金是乐平市塔前镇蓝桥村人,属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他告诉我们,自己的妻子在去年去世,一直未生育,也没有领养孩子,所以就自己一个人住。他之前住的是70年代初建造的砖木结构的房子,因为年久失修,早已经破陋不堪,不仅墙体出现多处裂缝,木屋架腐蚀严重,而且每到下雨天都严重漏雨,让他觉得非常不安全。之后,经我市住建部门及当地村委会的排查后,鉴定为D级危房,被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范围,在2018年提前实施危房重建,并获得补助资金26000元。
那么,到底如何进行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呢?市住建局副局长陈有发告诉记者:“我局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住房安全等级鉴定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入户核查情况,会同扶贫、民政、残联开展联合审核,确保危房存量识别精准可靠。对住房安全而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悬挂安全住房标识牌,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另行悬挂‘政府援建’标识牌。在精准识别危房时,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两级公示’等程序,进一步确保改造对象符合政策要求,应改尽改。”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新建房屋,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具有残疾人身份的以上三类对象,每户可在既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安排2000元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同时,我市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以及亲友帮建、村级代建等方式,多途径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供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
家住浮梁县西湖乡柘坪村的村民洪成荣,就是政府兜底保障的受益者。今年68岁的洪成荣与妻子生活在一起,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也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洪成荣患有视力残疾,他的妻子中风行动不便,夫妻二人年纪偏大,身体情况并不乐观,二人均无劳动能力。据他介绍,在2019年之前,夫妻二人就一直住在破旧不堪并且腐蚀严重的砖木房中,夏天漏雨、冬天漏风。因为家庭情况不好,所以没钱维修房子。而在2019年,上雨旁风的生活终于发生了改变。那一年,洪成荣夫妇通过交钥匙的方式,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建起了一个40平方米的小平房,虽然不大,但也温暖明亮,圆了他的安居梦。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2019年底我市已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供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动态新增危房共16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9户,其他三类对象102户,均已纳入今年的改造任务,正在加紧实施中,计划今年6月之前全部完成施工。同时,市住建局还将全力抓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定期下乡督查,重点督查危房鉴定、改造质量、建设面积等,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保证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手记:一座房子讲述的是一个家庭安定的故事,千万家庭安定的故事便描绘出了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幸福生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让贫困户住上了安全房,圆了安居梦,更增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