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创新非诉案件办理思路 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
时间:2020-01-17 15:21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以推进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案件为契机,打破传统办案思路,积极实践,勇于创新,通过实施非接触手段收集证据、规范办案流程、全过程记录、加强司法衔接等措施,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出一整套非诉案件办理模式,为执法难、执行难问题找到解决良策。
2019年7月,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印发《连云港市关于办理非诉执行案件的指导意见》,将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模式推广至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该模式的推广,得到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肯定,并向全省设区市城市管理局转发《连云港市关于办理非诉执行案件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推广连云港市的非诉案件办理模式。
非诉执法啃下处罚难“硬骨头”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4家违法店外经营商户进行强制执行罚款8000元。这是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在违法商户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情况下,通过前期“零口供”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首批行政非诉类案件。
“一直以来,跨门店经营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是市容管理的重点难点,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绝签字、躲避罚款、不配合执法工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对执法队员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造成了困难。”该市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执法过程中,社会大众还经常将执法人员置于当事人的对立面,一旦发生争执,就会引来各方对城管执法的质疑和批评。特别是当事人面对罚款当起‘老赖’时,处罚决定书常常变成‘一纸空文’,城管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挑战。”
为改变这一现状,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创新性地打破传统执法办案思路,寻求新的突破口完成证据采集和处罚工作,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制度,即城市管理部门在违法行为人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时,可以不接触当事人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执行,该模式为城管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找到了破解之道,也成为减少执法冲突的有效举措。
“‘零口供’并不是没有口供,而是没有当事人陈述其实施违法行为的口供。”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而拒绝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工作,城管执法队员会通过非诉案件办理模式,即通过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等提取的影像资料,社区工作人员、城管志愿者、热心市民等‘第三方’证人证言以及调取的违法行为人基本信息三大要素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确认违法事实,在违法行为人‘零口供’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非诉执法带来城市管理新变化
“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能够成功化解城管执法难题。”连云港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该市推行非诉案件办理模式以来,仅主城区海州区范围内,累计办理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案件数量达2500余起,罚款金额达240多万元。
“现在执法无须扣留当事人物品,与经营户之间的冲突少多了,只要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一把尺子量到底,执法更有底气。”一名长期工作在执法一线的城管队员如是说。
4年多来,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先后对170多起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缴罚款(含加处罚款)90万余元。通过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执行,4年内没有作出一项关于扣押当事人物品的决定。另外,100多名违法行为人因未按时缴纳罚款被列入了全国人民法院征信系统,此举极大约束了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
执法新模式带来城市新变化,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城区多个反复整改、反复回潮的马路市场得以顺利取缔,沿街两侧店外摆放、店外经营、流动摊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明显减少、存量违建自行拆除比例逐年上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非诉模式获认可 实现执行高效快捷
自2015年开始,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探索实施非诉案件办理模式,有效推动了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整治工作,非诉案件模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予以推行。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以来,湖北孝感,四川资阳,安徽芜湖、淮南及省内泰州、海门、金湖、兴化等市的城市管理部门到连云港调研学习非诉案件执行情况。
“城市管理部门率先建立非诉强制执行制度,对屡教不改、不服管理的商户进行震慑打击,倒逼商户规范经营,使执法更有权威性。”据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逐步采用带有4G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全面推广使用“行摄”拍照软件进行取证,以实现视频记录的实时上传。同时,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司法衔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畅通执行绿色通道,实现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高效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