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受理下放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7-05-25 16:50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秩名 点击: 次
关于不再受理下放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通知
(赣建审批[2017]2号])
(赣建审批[2017]2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6]45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衔接工作的通知》(赣建法[2016]17号),除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外,其他仅取得由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厅不再受理仅取得由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有关工作衔接事宜请与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文 电话:0791-8622609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日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