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采取措施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
时间:2014-12-23 09:51 来源: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作者:admin 点击: 次
针对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薄弱、全省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的问题,江西省安委办近日下发《关于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采取20条措施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
一、是扩大宣传教育培训。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教育,争取将《职业病防治法》列入普法教育计划;在4月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6月的安全生产月、12月的法制宣传日,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要求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江西省2013-2015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各市、县(区)每年要选择3-5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治理;要突出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管,突出重点环节和人群进行重点防治,突出源头防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三、是着力强化技术支撑。要求按照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布局,适度引入外部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定期组织实验室间比对和评价报告盲评等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评价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府监督执法购买技术服务。
四、是大力推进监督执法。要求各地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积极探索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相融合,建立 “力量整合、执法联合、工作融合”机制,先行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领域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协调、有序、同步实施;适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外包作业职业卫生管理。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和部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列入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机构、配齐人员、配备装备,加大投入、建全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共同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