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规划局贯彻“八项规定”
时间:2013-06-24 15:20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把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使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实行咨询、受理、现场勘察、上报办证“一体化”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实施建设施工提前介入,全力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发挥规划建设部门“召之即来、来则能战”、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了赣南苏区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题调研报告,并在第一时间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全市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除此之外,该局还组织市本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企业,组建专业规划技术和质量安全保障队伍,“自带车辆和干粮”免费为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点开展技术服务1万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