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
时间:2020-04-10 14:58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办,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0〕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如期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各市、县(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按照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月15日前全面竣工的时间节点要求,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合力攻坚,按时完工、达到入住条件,确保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
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危房改造工作。各市、县(区)要按照《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赣建村〔2020〕7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防护知识普及、健康状况监测以及督促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工程,打好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攻坚战。
三、抓紧完成住房鉴定及台帐完善工作。各市、县(区)要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工作台帐,做到村村有台帐,户户有鉴定。加强部门间信息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信息录入进度,因国家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升级,原要求4月底前完成2016年以来数据录入的时间节点相应顺延,全省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应于6月15日前全面完成,省厅将对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核查,并接受部里核查。
四、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各市、县(区)要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回头看”排查等发现危房改造的问题,对标对表,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并抓紧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销号,以问题整改促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五、建立旬报制度。加强危房改造督促调度,实行危房改造进度旬报制,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从4月起于每旬最后一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省农房办报告本旬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联系人:许宸铭
联系电话:0791-8621532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省扶贫办综合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