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全省住建系统“战疫情”“促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14:07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赣江新区、瑞金市、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7号),现就构建全省住建系统“战疫情”“促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战疫情”“促发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刻认识“战疫情”“促发展”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把投身于“战疫情”“促发展”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压紧压实“战疫情”“促发展”工作责任。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紧盯年初部署的重点任务,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落地,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全面落实精准管控好“四类人员”、科学管理好“其他人员”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细化责任分工,将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变责任单为责任链,用责任制管住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大力推动政策落实。各级住建部门要釆取有力举措,确保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在住建领域落细落实落地。要给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全面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健康发展、缓缴住房公积金、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等政策措施细化、实化、具体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强化要素保障,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从全面复工复产转向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四、切实强化监督指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排查“战疫情”“促发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省厅将进一步健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厅有关业务处室将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督促指导市县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市县住建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促指导工作机制。
五、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级住建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战疫情”“促发展”工作情况,善于发现住建系统在“战疫情”“促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对表现突出、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通报表扬、申报及时奖励等方式予以激励,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正能量。要健全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进展滞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战疫情”“促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各项要求,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全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为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更大贡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