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0-01-17 14:47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住建局,南昌市房管局:
近日,江西卫视都市频道《都市现场——“聚焦‘放管服’改革、曝光‘怕慢假庸散’问题”》栏目连续曝光报道我省峡江、婺源两县部分公租房违规转租等问题。对此,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侵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公租房违规转租,反映了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租房使用管理监管不到位,违背了公租房对住房困难群众保障的初衷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侵害住房困难群众的利益,损失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还公租房保障的初心本源,回应社会关注。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设区市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对所有公租房(含廉租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核对承租人基本信息,对信息不相符的进行重点调查,属于违规转租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对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转变保障方式,改实物保障为货币补贴;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拒不清退的可依法申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行排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对需要其他单位或部门配合的,要主动牵头协调,必要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推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全面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县应加强对公租房小区承租户和进出人员管理,建立承租人档案。加大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改造,试点推行人脸识别、门禁等智能设备和系统,着力解决识别难、取证难、退出难等问题,变“人防”为“技防”,推进公租房动态管理常态化。要建立公租房管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理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群众诉求限时响应和反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
四、及时上报情况。各设区市住建(房管)部门要将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全市(含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厅住房保障处。我厅将对各市专项整治情况向省政府专报,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约谈;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提请有问责权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吴春月 彭一帆
电话:0791-86207093,8623048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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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