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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的函

时间:2019-11-22 14:11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赣建办函〔2019〕156号

省政协提案委:

  根据贵委的要求,现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办理数量及主要内容。今年,我厅共办理政协提案61件,其中大会提案60件,跟踪督办1件;主办48件,协办22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47件,占98%B类的1件,占2%;没有出现C类件或D类件。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特色小镇建设、装配式建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古村落保护、二次供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绿色建筑发展等。提案分析问题客观透彻,意见建议实在可行,体现了省政协委员依法履职、民主监督的职责意识和参政议政的水平,反映了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社情民意。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意见,对我厅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指导、参照和借鉴。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我厅始终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发扬民主,改进作风,接受政协委员监督、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坚持做到了“三个结合、三个确保”:即将办理政协提案与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密结合;与优化政务环境、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所有提案按时办结,确保反馈意见全部满意,确保充分吸纳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我厅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的办理原则,明确每一件提案的承办责任、要求和时间,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并及时完成了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取得良好成效。根据政协提案的内容和承办方式,我厅每年都会确定每件提案的承办时间,要求承办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工作。同时,每办理完一件政协提案,我厅都会立即登录提案管理系统,及时编辑网上办理流程。多年以来,我厅办理工作得到省政协提案委以及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通过办理政协提案,促进了我厅的相关中心工作,较好地体现了委员提案的价值。

  二、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后,我厅第一时间召开本厅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厅党组专门听取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在会上进行全面部署,突出强调办理提案,以提高面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厅领导亲自督办协调。厅领导经常过问、督办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的问题,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改进办理方式。厅领导对每一个提案的答复意见稿,亲自审稿,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程序,与政协委员沟通不够,答复意见质量不高、没有实际内容的,一律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

  (三)实行厅领导牵头办理制度。对省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以及涉及民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实行厅领导牵头办理制度,即分管厅领导亲自研究办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亲自参与沟通协商,上门或邀请来厅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亲自审核答复意见,并督促答复意见在具体工作落实。如胡建勇委员在20190200号提案征求意见表中反馈:“省住建厅对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专门召集有关部门与提案人面对面协商,住建厅务实的工作作风值得学习。”

  三、坚持“四个到位”,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一)办理制度到位。我厅专门制定《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程序规范的办理工作机制,保证了提案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邮寄、整理、归档等各环节严格按制度进行,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办理责任到位。我厅专门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明确每个提案的分管领导、承办处室、协办处室、承办人、完成时间,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处室(单位)抓落实的办理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配合默契。

  (三)办理程序到位。我厅专门印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格式》,明确提案主办件、协办件的答复格式。要求各承办处室(单位)的承办意见经处务会研究形成初稿后,送委员们征求意见,根据委员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厅办公室审核,统一编号,并对格式、内容、文字把关后,送厅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发。在正式答复件寄出前,对答复正文及附件、委员姓名和通讯地址等进行双重复核,同时附寄三个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对已办理完毕的政协提案,及时建立档案,以便进跟踪服务。

  (四)办理措施到位。各承办处室(单位)结合实际,狠抓“问题解决率”,拓展办理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各项工作。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提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研究办理,做到了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对有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赢得了政协委员的支持和理解。

  四、强化“四个环节”,有效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一)强化面商环节。我厅专门制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提案走访登记表》,把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作为办理政协提案的关键环节,无论是主办还是协办,承办处室(单位)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答复,面商率必须达到100%。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单位)采取电话沟通、见面座谈、上门走访、邀请委员实地调查等办理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报办理的进展情况。我厅明确规定,对于重大、疑难提案以及联名提案,分管厅领导要亲自参与面商。如省政协教科卫体会在20190353号提案征求意见表中反馈:“感谢省住建厅对此提案的重视,并多次与本委员会沟通联系,对此提案的答复,委员会表示满意。”

  (二)强化协同配合环节。对涉及多个处室(单位)工作的提案,我厅要求主办处室(单位)积极主动牵头办理,协办处室(单位)在收到承办件的一个月内,必须将将协办意见书面提交主办处室(单位)。努力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在时效上、质量上达到省政府、省政协的要求。

  (三)强化督查环节。厅办公室坚持不定期对承办处室(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确保办理时效。注重对往年承办的提案进行“回头看”:一看已办结的提案有无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二看时间跨度长、已着手解决但尚未完成的事项能否如期完成;三看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当下是否具备条件可以解决。

  (四)强化激励环节。我厅建立了每两年一次的考核奖励制度,对办理政协提案数量多、质量高、成效明显的先进处室(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较好地起到了调动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办理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虽然我厅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政府、省政协的要求,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要求,与政协委员们的期望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代表满意为最高标准,从代表提出的事项抓起,从代表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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