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费用测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2 14:03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州、九江、宜春、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探索解决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经费问题,我厅将组织部分设区市和省建工集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费用测算工作,以形成正式的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工作事宜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测算工作布点原则
本次费用测算的布点设置主要在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和省建工集团进行,参与测算的项目应在省内各地城市规划区内并参与了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试点工作的在建工地。各地和单位参与测算的工地数量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测算工作的依据
本次测算工作的依据主要为现行的国家和省有关扬尘治理政策和工程计价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政策和验收规范,参考邻近兄弟省市已出台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费用测算和计价依据水平。
三、工作的组织和分工
本次测算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按实际需要组织实施,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局做好配合工作;参与测算的地区和单位应由各相关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建工集团负总责,相关造价管理机构和部门牵头进行具体的组织测算工作,同级建设安质监机构和部门做好测算选点牵头和具体的扬尘治理技术要求配合工作。具体测算的工作要求和方案由省建设工程造价局另行布置。
四、测算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本次测算工作非常重要,各相关参与测算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以高质量和水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的费用测算工作任务,为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各地和单位请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项目费用测算的结果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测算工作联系人:省造价局定额科 陈 屹
联 系 电 话:(0791)88319775、13870963160
联 系 邮 箱:13870963160@126.com
附件: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费用测算工作各地和相关单位专业测算点安排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费用测算工作各地和
相关单位专业测算点安排表
地区和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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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
赣州 |
九江 |
宜春 |
景德镇 |
省建工集团 |
1.房屋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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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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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轨道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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