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机构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13:40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瑞金市、共青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和《关于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建科设〔2019〕2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分别对各单位提交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人防工程设计审查资质申请资料进行认定,现将景德镇市环景建筑设计审查所、赣州新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等8家第二批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机构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审图机构切实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按照“一家机构、一套标准、一次审查、一个结果、多方监督”的改革目标,实施数字化审图,缩短审查周期,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第二批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机构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