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润邦控股有限公司!

文件通知

您的位置 > 主页 > 新闻中心 > 文件通知 >

关于清理“特勤”、“特别勤务”名称标识的通知

时间:2019-07-30 10:32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各设区市住建局、南昌市房管局、新余市城管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使用“特勤”名称标识。为从严规范“特勤”名称和标识使用,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要求各地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特勤”名称标识规范清理工作,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装备、车辆以及人员穿着服饰、佩戴标识等出现“特勤”、“特别勤务”字样。请各设区住建(房管)部门组织所辖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开展“特勤”名称标识的规范清理工作,不得在装备、车辆以及人员穿着服饰、佩戴标识等出现“特勤”、“特别勤务”字样。有关岗位外包给保安公司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保安公司提出着装和标识要求。

  特此通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0

©2015 Copyright yiyanggc All Rights Reserved.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33号润邦控股集团 联系电话:0791-88531128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其他浏览器高版本的浏览器,屏幕分辨率在1280*768以上的客户端访问。技术支持:鼎峰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