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3-02 11:41 来源: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参建单位:
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消息, 2017年2月25日8时,南昌市红谷中大道348号海航白金汇酒店二楼发生火灾。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2月25日下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参建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自即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全部停工,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应消除未及时消除、应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和应落实防范措施未及时落实的,一经查出,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立即开展以在建项目为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评估和企业内部检查,每个项目必须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员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三)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各项目报送的自查评估报告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合格一个,开工一个,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的复查书面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汇总。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整改,并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或擅自开工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