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关于要求各建筑业企业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3-11-27 14:30 来源: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各建筑业企业资质、纳税、质量、安全、业绩及特殊贡献等方面数据,我委已于11月20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含未入库企业)及相关部门在11月27日前报送2012-2013年期间相关数据和资料。考虑到各建筑企业准备相关资料时间比较紧,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现决定对报送数据时间予以延长,具体如下:
一、报送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10日,具体报送安排如下:
1、三级企业:11月28日—11月29日;
2、二级专业承包企业(主项为装修、园林、消防、混凝土):12月2日—12月3日;
3、二级总承包企业(房建、市政):12月4日—12月5日;
4、一级专业承包企业(主项为装修、园林、消防):12月6日;
5、一级总承包企业(房建、市政):12月7日—12月9日;
6、特级企业:12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1. 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数据及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为缩短每家企业报送的时间,请各企业将税票先汇总明细,做好电子表格,明细表上列明:纳税时间、纳税额及纳税地点;
3、竣工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上无法体现业绩造价的,请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