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 ——河南焦作住房公积金中心惠民便民工作纪实
时间:2021-12-22 09:28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拉高服务标杆,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完善惠民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迸发出强劲的发展新动能,谱写了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服务效能互促的新篇章。
开门纳谏 征求意见建议
记录详细的工作日志。中心的干部职工每天记录工作日志,把在工作过程中了解的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记录下来并提出解决方案,形成“金点子”上报。
召开群众座谈会。中心邀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贷款职工代表、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代表等人参与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进行客户回访。中心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业务系统中随机抽取办理过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办事群众对中心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深入基层单位。中心走进企业宣传政策,让缴存职工近距离了解惠民新政,为其答疑解惑;同时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群众意见簿》、在线留言征求意见建议。中心在业务大厅咨询台、填单台等区域均放置《群众意见簿》,还在中心网站设置互动交流专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积极改进住房公积金的服务管理工作。中心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内容分解到相关科室,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
深化改革 提供贴心服务
制定柜面服务规范。中心不断完善《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柜面服务实施百分量化管理,在提供标准服务之外,提前服务、延时服务等人性化的特殊服务事项屡屡得到群众点赞,创造了连续八年柜面服务零投诉的“奇迹”。
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中心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要求,取消21项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彻底清理不合理的循环证明和反复证明;精简业务流程,编制部门责任清单等,为审批工作建立标准。截至目前,焦作市32项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事项中,29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
稳步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心形成了以综合管理系统为核心的覆盖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焦您办”微信小程序等多个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目前,“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已突破15万;一窗通办和就近办率达100%,一网通办、马上办和一次办率达91%。
加强部门联动。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中心与焦作市民政局等部门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了线上线下融合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新模式,网上办结率最高达到96.26%;与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完成了新开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表通办”工作,新开办企业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成功即可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
调整政策 发挥制度作用
发挥金融功能,提供适时政策。首先是去库存,放宽使用政策。在房地产市场下滑、群众购房需求降低时,中心实施了异地贷款等26项惠民政策,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大幅增长,全年发放贷款188276万元,较上年增长88.44%;提取住房公积金93221万元,较上年增长104.38%。其次是保刚需,收紧使用政策。随着楼市建设和销售市场的变化,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中心及时调整使用政策,实施“保一限二禁三”的贷款政策,集中财力满足刚需。
服务中心工作,提供相关政策。首先,为积极响应焦作市委、市政府对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最大限度解决征迁群众的实际困难,中心针对征迁群众出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共为南水北调、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62.3万元。其次,中心出台了老旧楼院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为老旧楼院的改造贡献力量。
助力复工复产,提供阶段性政策。2020年年初,中心主动实施企业缓缴、延长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限等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中心出台政策,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交。
满足职工多种需求,提供人性化政策。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焦作市的职工每月拿出收入的少部分资金用来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建缴5年后即可购得刚需住房;而对于已有经济积累、想购买面积较大一些的住房的职工,他们可采用“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方式来实现安居愿望;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在焦作市买房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与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样的低息利率;对于自己无购房需求的缴存职工,在子女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自己和子女都无购房需求的缴存职工,在职工离休、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当职工因需工作调动时,住房公积金还可以进行转移;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贫困的职工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改善生活条件。截至今年11月,焦作市中低收入职工占全部缴存职工的99%、占全部贷款职工的98%,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最大受益人。
覆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针对性政策。中心为使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等无单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于2010年3月和11月先后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在为城市中低收入职工提供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简化缴存与使用手续,优化办事流程,中心于2014年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者开户手续的通知》《焦作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规定》,为农民工、自由职业人员开辟了缴存与贷款的绿色通道,做到放宽缴存条件与贷后风险防控双保险。截至今年11月,农民工、自由职业人员建缴11364户、保持正常缴存7878户;中心为1546户发放了34921.2万元贷款,圆了他们的住房梦。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2.21 陈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