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抚州成江西省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时间:2019-09-20 15:19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模式新路径,9月16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决定将九江市、抚州市2个城市列为全省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江西历来非常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目前全省各地已公布历史建筑1218处,推荐历史建筑425处,保存了大量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仍有部分地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联动不顺畅、利用方式不合理、修缮技术不完善、管理制度不配套等问题。
对此,江西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内容开展:
摸清家底,完成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全面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加快建立历史建筑名录、实施建档管理和挂牌保护。
技术引领,提高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保护利用技术研究、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
活化利用,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鼓励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强化保障,促进保护利用良性融合:建立健全保护制度、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执法力度。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试点城市要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勇于创新实践,探索形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研究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