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厅出台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13-09-17 08:4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日前省厅修订出台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对施工图审查送审要求、不必送审范围、送审资料要求、审查依据和内容、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使用、重大设计变更送审以及审查资料存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民生性,提高设计品质,《细则》规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查机构还要对设计合理性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发现的施工图违反强条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细则》要求审查机构一旦发现应按规定报告。为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审查质量,对于审查人员强条漏审、虚假审查等严重违规行为,《细则》规定其不得继续从事审查工作。
该《细则》修订过程,省厅深入调研,印发调查问卷,广泛听取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意见,经多次讨论,数易其稿。修订后的《细则》充分考虑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我省实际情况,总结吸收了十多年来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在保持与部令有效衔接的同时,对部令原则性的规定或未涉及的重要内容作出详细的补充。《细则》的出台有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