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时间:2020-09-25 09:18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瑞金市、共青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为方便企业办事,我厅对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实行网上先行核对,待核对通过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原件核验。
今年9月,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329366486)提交了省外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事项,在网上核对通过后,我厅对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核验,发现该企业提供了虚假材料,违反了《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7号)相关规定及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决定对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暂停河北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外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6个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