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赣信息登记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时间:2020-09-11 09:25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瑞金市、共青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为方便企业办事,对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的,我厅实行网上先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原件核验。
今年8月,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42354P)提交了进赣信息登记申请,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我厅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了核验,发现该企业提供了虚假材料,违反了《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7号)相关规定及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决定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进赣信息登记6个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