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07-30 10:19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建办标函[2015]61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我部决定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14]42号)安排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见附件。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省级检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省(区、市)的检查,并于2015年9月底前将检查报告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二)我部抽查:我部将于2015年11月组成3个检查组进行抽查,每组检查2个省(区、市)。
1.人员组成:检查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稽查办公室、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及检查省份另行通知)。
2.抽查程序:(1)听取汇报。听取省(区、市)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汇报;(2)审核材料。审核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的各项材料,包括政策文件、计价依据、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3)召开座谈会。与地方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座谈,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三、检查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准确掌握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中重点内容检查情况、各地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政策建议等。
(三)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联系人及电话
标准定额司 程文锦 010-58933231
chengwj@mail.cin.gov.cn
附件: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7月7日
附件: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重点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 |
1.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 2.按照市场决定造价原则,清理制度文件和计价依据; 3.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清单配套制度,特别是全费用综合单价、价格指数调价法两项措施; 4.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 5.培育造价咨询市场,推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2 |
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
1.定额编制、修订及管理,重点是定额编制的购买服务方式以及水平测定方法; 2.制定工程定额编制规则,统一定额编码、子目设置、工作内容等; 3.健全定额动态调整机制; 4.研究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及绿色建筑定额; 5.创新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重点是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
|
3 |
计价活动及造价咨询业监管 |
1.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解决结算难的问题; 2.创新工程造价纠纷的专业调解机制; 3.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20号);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 5.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从业行为监管; 6.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