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时间:2015-07-28 10:19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经研究,我厅定于8月1日召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讲解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讲解我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73号),部署我省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7月31日下午报到,8月1日全天开会。
会议地点:抚州市,具体报到地点请与抚州市建设局联系。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分管领导、负责资质审查的科(处)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过5人);
2、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分管领导、负责资质审查的科(处)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3人);
3、省直相关厅(局、集团公司)负责资质审查的处室(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过2人);
4、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含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负责资质申报的人员(限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组织本地区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参会,并汇总本地区所有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29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及电子版报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参会回执见附件)。
2、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参会名额组织人员报名参会,否则,不予接待。
3、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抚州市建设局联系人
吴 强 0794-8250308,13970426768
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人:
邹 凌 86226092,86211073(传真),13879172687
电子邮箱:ZL@jxjst.gov.cn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经研究,我厅定于8月1日召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讲解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讲解我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73号),部署我省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7月31日下午报到,8月1日全天开会。
会议地点:抚州市,具体报到地点请与抚州市建设局联系。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分管领导、负责资质审查的科(处)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过5人);
2、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分管领导、负责资质审查的科(处)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3人);
3、省直相关厅(局、集团公司)负责资质审查的处室(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人员不超过2人);
4、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含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负责资质申报的人员(限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组织本地区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参会,并汇总本地区所有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29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及电子版报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参会回执见附件)。
2、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参会名额组织人员报名参会,否则,不予接待。
3、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抚州市建设局联系人
吴 强 0794-8250308,13970426768
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人:
邹 凌 86226092,86211073(传真),13879172687
电子邮箱:ZL@jxjst.gov.cn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7日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宣贯会
参会人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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