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润邦控股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 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关于明确我市省级工法推荐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8-10 10:14 来源:Admin5  作者:秩名  点击:

洪建发〔2017〕94号

 

关于明确我市省级工法推荐工作相关事项

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要求,为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将我市省级工法推荐预审工作委托给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省住建厅审核省级工法的时间安排,我委随时受理南昌市管辖范围内企业的推荐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已获得企业级工法称号;
     2.工法已经过2个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要求,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工法的关键技术属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且必须是申报单位自主研制开发或与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的;
  4.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尚无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评估;
  5.工法编写做到内容齐全,条理清楚,文字表达准确,能指导施工。

三、申报资料:

1、省级工法申报表;

2、工法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4、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

5、工法在工程应用方面的证明;

6、经济效益证明;

7、当关键技术属填补省内、国内空白时,应有科技查新报告;

8、关键技术获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

9、反映工法施工工艺操作过程中关键点的照片(不少于10张)或录像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照片为原件,其余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四、推荐流程:

1、企业自愿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送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建设大厦22楼);

2、市科研所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意见表加盖公章)。

3、市科研所对初审同意的工法,以书面形式(意见表)报市建委建管处;对初审不同意的工法,于2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并退回申报材料。

4、市建委对市科研所上报同意的工法名单,按相关程序向省住建厅予以推荐。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2015 Copyright yiyanggc All Rights Reserved.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江西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33号润邦控股集团 联系电话:0791-88531128
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其他浏览器高版本的浏览器,屏幕分辨率在1280*768以上的客户端访问。技术支持:鼎峰互动